人妻控丈夫喊別人「女神」

人妻主張,她與從事酒類販售的丈夫黃男2018年結婚,2020年他發現丈夫經常謊騙行蹤,對她態度不耐煩,在家裡會躲在另一個房間與別人互傳訊息。她終於受不了偷看丈夫手機,發現丈夫與一名楊姓女子過從甚密,早晚向「女神」問好,還會告白說「愛妳」,兩人聊天時,丈夫以「室友」為她的代號。

人妻覺得遭到背叛,痛苦難堪,因而求助於精神科,也不斷將內心痛苦訴諸於文字,她認為兩人就算矢口否認,也一定有不倫戀,因此求償49萬9000元。

人妻將自己的心情抒發在日記上,並做為證據。示意圖
人妻將自己的心情抒發在日記上,並做為證據。示意圖

人妻拿日記當證據提告

丈夫被告後見妻子拿自己日記當證據簡直傻眼,他說這些都是自己的主觀想法,不具證據能力。他為何會叫楊女「女神」,僅是因為楊女是物流公司總經理秘書,該總經理每月跟他叫酒幾10萬,是大客戶,因而與楊女有業務上往來,他特別用心在對楊女的公關上,而以恭維之詞稱呼對方。

至於他曾趁亂告白「我愛妳」,事後也有像楊女道歉說自己越線,且若細譯兩人對話,楊女的回應是「突然想到喔!」並非「我也愛你」,由此可證兩人並非交往關係。

又他因為工作關係,也常在臉書公然叫別人「寶貝」,他平常講話就比較不拘小節,婚後也是一樣;另他會在聊天中叫自己配偶為「室友」,這是當今社會上一般朋友間再通常不過的用語,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妥。

花束是幫總經理送太太

楊女則說,她與黃男對話中出現七夕花束和甜言蜜語,其實是她幫總經理送花給太太,為了擬卡片祝詞而與他討論,此有總經理家中擺放該花束與卡片提詞照片可以證明。

又某次她陪同總經理外出應酬後,為了幫總經理叫車回家,黃男才在她手機裡綁定信用卡支付車資,當時黃男表示這只是他交際應酬間的公關行為,根本不是什麼情侶關係。

法官:沒證據證明婚外情

法官審理時細看兩人對話,發現除了黃男以女神等詞恭維楊女、獻殷勤外,並沒有什麼證據證明兩人是婚外情交往關係,且情人節花束確實是送給總經理太太,認為難以兩人對話就認為不倫,判決人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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