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阿嬤受訪淚崩

今天下午法官宣判後,林高毅正要到樹德科大上課,阿嬤林顏彩琴受訪時淚崩,她說這一路走來真的很辛苦,「感謝法院終於還我們公道!」

今年22歲的林高毅出生前父母就離異,他生下來第3天父親就把他丟給阿公阿嬤養,祖孫三人的生活,全靠阿嬤林顏彩琴在蚵仔寮市場賣魚羹及老人年金勉強支撐。

林高毅念國中時,學校老師知道他家裡情況,每天都讓他把剩下的營養午餐打包帶回家,他參加舉重隊,也是圖個參賽得名可以免繳學雜費,減輕阿嬤的負擔。

高苑工商沒有舉重設備,委託梓官國中代訓。梓官國中外觀,翻攝該校臉書。
高苑工商沒有舉重設備,委託梓官國中代訓。梓官國中外觀,翻攝該校臉書。

回母校受訓一個月就出事

他2016年7月從高雄市立梓官國中畢業後進入高苑工商就讀,高苑工商沒有舉重教練與設備,他本來也打消繼續練舉重的念頭,後來又被母校梓官國中的教練黃玉琴找回去練習,高苑工商也就委託梓官國中教練黃玉琴代訓,林高毅因此每天往來兩校受訓及上課,沒想到1個多月後就出意外。

2016年10月4日林高毅到梓官國中受訓,因颱風過境吹倒校園樹木,總務主任黃景隆要舉重隊教練黃玉琴帶學生清理校園,黃女帶6名舉重隊學生齊力搬動倒下大樹,不料眾人施力不均致樹幹墜地,林高毅走避不及被壓住身體當場昏迷,因胸椎骨折脫位併脊髓壓迫,從此下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出入需靠輪椅代步,當時他才16歲。

阿嬤不滿孫子已經癱瘓,校方還說是學生自願搬樹,帶著孫對梓官國中等提告,請求國賠2200萬元。

一審判學校免賠

一審橋頭地院認為,林高毅就讀的高苑工商並非公立學校,黃玉琴教練是受高苑工商委託代訓學生,並不是行使公權力;且林高毅已與黃玉琴、總務主任黃景隆以220萬元達成和解,並拋棄對2人民事賠償請求權,不能再以2人疏失要求學校負賠償責任,判林家敗訴。

二審逆轉判賠533萬元

阿嬤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判決逆轉,合議庭認為,2016年9月梅姬颱風過境後,梓官國中總務主任黃景隆發現校園內還有樹木傾倒尚未清理,本應負責聯繫委外處理,卻以Line聯繫舉重隊教練黃玉琴安排學員協助將樹根洞口挖大,才導致這場意外發生,因此合議庭認為本件損害結果與梓官國中總務主任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的過失行為有相當因果關係,梓官國中必須負擔賠償責任,扣除和解金後,梓官國中仍須賠償533萬7005元。

林高毅國中時舉重比賽成績亮眼。翻攝畫面
林高毅國中時舉重比賽成績亮眼。翻攝畫面

更一審將判賠金額提高到1635萬

阿嬤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前審未審酌梓官國中是否須賠償每日照護費用就直接駁回,僅判賠林高毅到65歲前減少勞動能力損失約470萬,明顯不利於林高毅,發回高雄高分院。

今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從林高毅20歲至65歲前共計45年減少勞動能力損失部分為713萬3846元;從20歲至75歲止增加生活上需要部分為942萬2720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共計1855萬6566元,扣除黃景隆與黃玉琴已和解賠償220萬元,梓官國中須賠償1635萬6566元。可上訴。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

壹蘋時尚 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