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與經濟刑法學會共同舉辦秋季法學論壇「操縱股價不法所得之沒收與計算研討會」,由最檢察總長邢泰釗、經濟刑法學會理事長陳子平共同開場,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林鈺雄教授擔任主持人,報告人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紀凱峰,除了現場實體會議共約30名誇領域專家學者出席外,線上視訊與會則近300人,包括各級法院、檢察機關、律師、會計師及學界。

操縱股價不法所得之沒收與計算研討會。最高檢察署提供
操縱股價不法所得之沒收與計算研討會。最高檢察署提供

紀凱峰指出,現行法院傳統實務對操縱股價的犯罪所得計算,向來都是將不同帳戶統合為一且未逐日審認,此種只看頭、尾而不管中間操作的算法,最終竟常推導出「操作數十億資金、淨所得數億元、但犯罪所得為零」的荒謬現象,從而無法沒收的不合理結果,例如實務上曾發生犯罪所得依傳統計算法虧損1054萬餘元,但實際上大賺5.2億元,這些不法犯罪所得全都逃過法律制裁。

對於這種荒謬的現象,紀凱峰主張,應改採「分戶、逐日」的計算方式,才能真正釐清犯罪所得,並由法院裁判加以沒收,實現司法正義。

對於紀凱峰所提出的「分戶、逐日」的計算方式,現場討論熱烈,與談的東吳大學會計系教授李坤璋表示,在電腦計算昌盛的今天,司法實務竟然是將所有炒股帳戶籠統概算來判決,非常驚訝,對會計人而言不可想像。清大教授連孟琦、銘傳教授許絲捷更引據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炒股投入成本不應該扣除,應依刑法沒收規定加以沒收。

林鈺雄教授也表示紀凱峰提出的實務問題非常重要,應該具體的檢視目前所有偵審中的案件有沒有籠統概算導致錯誤估算,甚至故意算成虧損的結果。目前含糊籠統的算法嚴重低估炒股犯罪人的不法利得,不但無法正確體現立法者要加重處罰嚴重炒股犯罪的本意,更導致炒股犯罪人繼續保有巨額犯罪所得的不公平結果。

台北地院法官吳承學更以會計學及數學公式推導計算,證明紀凱峰法官提出的算法正確及合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則建議檢察總長基於檢察一體統一追訴標準,在當前各級法院標準不一,甚至自行估算的亂像,地檢署和高檢署應該針對目前案件加以調整統一,據以起訴或提起上訴。

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金融秩序有如國家體制之血脈,血脈健康暢通,國家才能健全,若交易市場的正義無法實現,將嚴重破壞經濟秩序,並表示日後會將本日研討會摘要刊登最高檢察署電子報,也會將研討內容全文公開出版,供各界繼續深入研究,形成社會共識,確保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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