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美人購物網成立於2006年,當時陳逸穎號稱資本總額高達1億元,是台灣首創以網路購物進行創業平台的網站,可讓商家在網路上開店,公司則可幫商家進行網路行銷,時尚美人2016年間還登錄創櫃版,還一度想拓展東南亞市場,因此不斷找業務四處遊說投資人加入,成為加盟主,每人投資的本金約20萬元,保證每3個月可獲利6000元,期滿還可還本。
有投資人因為被電商吸引,付了20多萬元保證金加盟,還與時尚美人簽約,沒想到2019年10月21日時尚美人突然宣布倒閉,公司員工也沒領到薪水,受害的投資人組自救會,經統計發現去年至少有300位投資人各提供20多萬元保證金加盟,總計至少6000萬元的投資款項泡湯,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認罪,並陸續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了579萬8323元,法官審酌陳男坦承犯行已有悔意,經過這次事件後應知警愓不會再犯,因此依違反《銀行法》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付保護管束,同時必須依約定賠償被害人損失。
至於有部分投資者認為「時尚美人Beauty88」的董監事,包括陳逸穎的父親、妻子及妹妹、工作人員、業務共計15人全是共犯,提起違反《銀行法》等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投資者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尚有事證待釐清,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15人並沒有決策的參與權,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15人知悉公司推出的方案違法,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逸穎雖然透過旗下業務員等人招攬、鼓吹不特定民眾加入時尚美人公司的金鑽方案,但因並無足夠證據足以證明15人與陳逸穎間具有犯意聯絡,因此未將這些人列為共同正犯或間接正犯,因此認為15人罪證不足,再次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