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35歲的廖姓男子在遊戲直播平台上認識許姓女直播主,對她頻頻示好,還相約見面送禮給她,但2019年因廖男在網路上對許女無禮發言,遭許女封鎖,許女還把他送的禮物全部寄還給他。

廖男因而知道許女住處,透過租屋網站發現房東還在出租套房,從2019年5月開始就從雲林南下承租許女同樓層房間,再向房東反應房間漏水要求換房,順利住到許女隔壁,經常聆聽許女作息。

租了2年多,到了今年初,因廖男拖欠房租被要求遷出,他本身剛好又與家人吵架,加上自認另名直播主A女冷落而倍感痛苦,因此萌生自殺想法,人在低潮處,他又遷怒許女封鎖他,覺得自己身為好人卻一直在現實中、遊戲中被欺負,擬定復仇計畫,想拉許女一起陪葬。

今年1月11日晚間7時許,廖男在自己房間門外埋伏,帶著電擊棒、辣椒水等物,等許女回房之際,破門入侵許女房間,先以手銬、麻繩等銬住許女雙手,並以束帶綁住她雙手大拇指,剝奪她的行動自由,接著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揮舞,順利脅迫許女就範後,逼她吃下含有第四級毒品Estazolam的悠樂丁錠安眠藥,導致許女神智不清、無法正常思考而昏睡。

期間廖男還登入平台與另名直播主A女對話,想傳遺書給A女看,他告訴A女,「她(指許女)永BAN(封鎖)我,所以我也要永BAN她」,他還抱怨A女對他變得冷淡及厭惡,深感受傷,說:「我只能砍掉重練,把自己格式化。」

他告訴A女,「最後的最後,我要當一個徹頭徹尾的壞人,手法必須要殘忍到可以讓全國人民看到」、「妳(指直播主A女)有兩個選擇:一、把我的紀錄全數刪掉,不要讓警方查上妳。二、報警,幫忙警方釐清真相。這個被害人妳也認識。」還提醒對方,「真的不要在實況中跟觀眾說出自己的太多的情報,尤其是一個人住,要下手真的太簡單了。」並上傳許女遭手銬正銬躺臥床上的照片給A女看,說「一步步走向死亡真的好害怕。」

到了深夜11點多,許女身體不適嘔吐醒過來,廖男清理嘔吐物後繼續餵她吃毒。許女昏睡到凌晨2時許轉醒,見廖男已經躺在床上睡著,趕緊逃離房間到附近便利商店求救,警方獲報後馬上到便利商店帶走許女,並返回租屋處要拘捕廖男,但廖男已經逃之夭夭,清晨6時畏罪持刀自戕,但不敢下手,隨後到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投案後遭收押。

雖廖男坦承餵毒,但他表示是要自殺,並沒要殺許女,但法院細繹廖男留言給另名直播主的內容,認為他說到要「BAN」她,有要「永遠封鎖、禁止」許女,讓她消失的意思;還說要「要當徹頭徹尾的壞人」、「殘忍到可以讓全國人民看到」,顯然非止於「自戕」。

且廖男若真要自殺,不必死在許女房間,且他在拘禁許女期間,還帶罐頭等食物到許女租處食用,還能抽空打開電腦看youtube影片,並慢慢繕打編輯留言給A女的「遺書」內容,顯然不急於自戕,因此認定他有預備殺人的意圖。

法院審理後認為廖男所為是預備殺人、私行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及使人施用第四級毒品罪,從重依使人施用第四級毒品罪將他判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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