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條第4項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而進入者,以及92條第7項規定,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未經公告允許路段,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呼籲,機車騎士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號誌指示行駛,並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勿以身試法。
【記者劉榮輝/台南報導】國道第八公路警察大隊今天上午09時4分接報,有黃牌重機騎上國道3號,行駛於南向348公里外側車道,馬上通報善化分隊二部巡邏車進行攔查,12分鐘後,在國三南向367.2公里處攔下重機,依法開罰並記違規點數1點。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條第4項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而進入者,以及92條第7項規定,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未經公告允許路段,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呼籲,機車騎士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號誌指示行駛,並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