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近11時,陳男邊騎機車邊抽菸,行經彰化市林森路與平安街66巷口時,因行跡可疑,遭到巡邏至該處的中正所員警阮彥淳、陳裕家攔查。
當時,陳男在警方盤查時,同意自行打開機車置物箱供警方查看,結果被發現置物箱內放開山刀、西瓜刀、甩棍、電擊棒等違禁物;陳男隨後又打開其隨包包供警方查看,又被發現裡面有1只手指虎。
警方當下告知陳男攜帶手指虎之行為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依法要帶返所偵辦時,陳男隨即情緒失控,不斷聲稱帶這些武器是要防身,並對警方咆哮及辱罵三字經,還不聽警方告誡並制止其不要再有辱罵警察行為,並拿安全帽攻擊員警,結果隨後被支援警力壓制逮捕。
警方表示,陳男辱警及警的犯行依涉及妨害公務罪嫌現行犯偵辦。
陳男機車置物箱發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器械(甩棍及開山刀等),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陳報偵查隊裁罰。
隨身包包攜帶手指虎行為,待送驗確認後,可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函送偵辦;此外,陳男是否有其他不法意圖才會無故攜帶大批刀械,也將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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