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54歲)認為女兒生前曾遭綽號「咖啡」的王姓男子下藥迷昏性侵,還拍攝不雅影片威脅女兒,女兒因此於2017年11月服藥輕生不治死亡。

不過,林男並無確切證據,於是找來友人曾姓男子(33歲)、蔡姓男子(34歲)於2019年7月28日押走王男帶至汽車旅館盤問,王男供出綽號「小天」莊姓男子才是主要參與人,3人要求王男寫悔過書並下跪道歉後讓他離去。

同年8月9日及10日,林男等人分別將王男、莊男押走,先後帶往南投、台中、彰化等地盤問、尋找影片,最後在8月16日將他們帶到彰化縣花壇鄉一處三合院拘禁,以束帶捆綁他們雙手,並叫王男與莊男對質,因認為兩人互相推託卸責,於是以徒手或分持熱熔膠條、棍棒、電擊棒等物毆打2人,並電擊全身。

王男被林父等人持棍棒打到遍體鱗傷。資料照片(非本案凶器)
王男被林父等人持棍棒打到遍體鱗傷。資料照片(非本案凶器)

林男等人見王男被打到奄奄一息,8月18日凌晨駕車將他載到中國附醫急救,但王男仍因傷重不治,事後經法醫相驗,全身至少有119處棍棒傷,並有至少7處電擊傷,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大範圍皮下組織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嗆入胃內容物導致死亡。莊男也被打到出現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及肝發炎等傷勢,所幸送醫撿回一命。

林男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判刑12年4月,曾男、蔡男分別被判刑10年8月、8年6月。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仍認定3人犯行明確,但林男、蔡男在警方得知其犯罪前主動坦承部分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並共同賠償死者父母424萬元獲得諒解。

合議庭審酌林男因女兒遭人性侵後自殺死亡,其身為父親,自屬悲憤難當,2名友人得知後也因心中氣憤才共同犯案,基於親情尚有值得同情之處,於是撤撤原判決,將林男改判6月10月徒刑,曾男、蔡男分別改判5年2月、4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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