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了協助各地方政府加強辦理公設民營老人福利機構的服務品質,與各地方政府各別補助這些機構專業人員服務費30%及35%,而這個補助項目及基準,限於「全職」從事老人養護及長期照顧的人員。
檢調查出,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永和耕莘醫院經營管理的「台北市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該中心主任周春珍為了提高雇用外籍勞工的人數,且符合照護人力與住民比例,指示行政組長高麗馨,將不知情的照顧人員充做人頭,列入至善老人養護中心工作人員名冊,再呈報到主管機關社會局。
不僅如此,周春珍還涉嫌自2016年至2019年間,將並非「全職」從事老人養護照護的照顧服務員,登記為全職人員,再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台北市社會局申請「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政策性獎助經費」,總計4年共詐領60萬5475元。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周春珍與高麗馨,共同涉犯偽造文書罪,周女詐領補助款的部分又另涉犯詐欺取財罪,今天將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