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2名陳男另還涉及多起聚眾鬥毆的案子,最後也都因為死亡,不是獲不起訴就是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這起變態凌虐的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27日上午9點半,2名20多歳的陳姓男子將夏男帶到台北市新生北路上的一處民宅,先用手銬銬住後,再分別拿棒球棒、刀子、瓦斯槍凌虐,甚至還拿電擊棒電他的蛋蛋,再用打火機燒夏男的陰毛,痛得夏男發出淒厲的慘叫聲。

夏男被凌虐完畢離開後,1名黃姓男子又打電話給他,要他交出行動電話識別卡,還用LINE打電話給夏男恫嚇「再不還行動電話識別卡,你的卵蛋是不是想再被電1次」,「如果報警的話,地球很小,以後總是會遇到」,黃男接到電話後,深怕蛋蛋又被無情的凌虐,嚇得報警處理。

沒想到就在檢警偵辦的過程中,2名凌虐告訴人的陳姓男子,竟然在今年2月間某日雙雙死亡,另外被控恐嚇告訴人的黃男,也從頭到尾否認犯罪。由於事後不論檢察官怎麼傳喚告訴人,告訴人就是不出庭說明,也不提供當初的錄音檔,由於沒有事證可以證明黃男涉嫌恐嚇,再加上2名陳姓被告也在同一天死亡,檢察官最後將3人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