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8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憲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2萬元)、盛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 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萬元)、安德普輸台灣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祐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

其中,憲光保全因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的工資、讓勞工超時工作、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或休息日等違法情形,且5年內第3度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32條與首度違反第36條,遭重罰32萬元。

根據勞動局統計,8月違反《勞基法》最常見的情形包括: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未給例假或休息日、未依法支付休息日出勤工資、假日出勤未加給工資,以及工資未全額給付等,反映部分業者仍未落實工時與薪資管理制度。

勞動局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壹蘋民調|輝達總部卡關誰造成?你希望蓋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