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爭點:加味菸禁令未定 加味加熱菸卻搶先上市?

根據報導,目前經過專家審查通過的加熱菸產品不僅包含原味,也涵蓋其他風味。國健署署長表示,加熱菸同樣將適用於「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的規範,且加味菸與加熱菸不會脫鉤處理。不過問題在於,此前加味菸禁令尚未完成法制化程序,這是否意味著加味加熱菸可能「暫時」繞過禁令,直接取得上市許可?此舉不僅與當初修法時朝野一致強調的「嚴格管制加味菸」的立場有所落差,也引發社會高度關切。

回顧2023 年的《菸害防制法》修法,當年除針對新興菸品管制進行立法外,其中當時立法院考量到業者持續推陳出新的添加物,且兒童及青少年對成癮性物質警覺性低,加味菸容易造成誤判與依賴,因此有必要禁止,以避免菸商藉此吸引新世代與非吸菸族群。因此修訂第十條「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並授權主管機關得以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是重要的母法依據。

基此,國健署先後於 2023 年 3 月及 2024 年 8 月兩度提出加味菸禁令草案。第一次以「限定風味」為禁止標準,擬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口味;第二次則改以「限定成分」,規劃禁止菸品添加 27 種成分,例如香莢蘭醛、麥芽醇等,試圖徹底杜絕加味產品。

兩度預告難成共識 國健署行政怠惰、不作為?恐有偏袒業者之嫌

然而範圍涉及廣泛,自第一次預告迄今已逾兩年,始終未能凝聚共識,但這也代表示加味菸納管的制度設計難以在不同利害間取得平衡,國健署重申將持續與國內外毒理、公衛、法制等專家研議。不過也因此造就今日的尷尬局面:加味加熱菸已通過專家審查,禁令至今處在「未決」狀態,卻即將上市。

從法律觀點觀之,母法已明確揭示禁止加味菸的政策方向,主管機關國健署卻遲遲未能完成子法公告,即有行政不作為的問題,進一步討論,主管機關已知加味加熱菸必須納入規範,但在子法尚未完成之前的「法律空窗期」,即受理並通過加味加熱菸的審查,難免引發程序正當性的疑慮,這不僅涉及「先後順序是否顛倒」的問題,更有行政機關是否「違法」的討論空間,影響外界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期待。也將引發法律信賴保護上的爭議。

另外,進一步分析最新一次的加味菸禁令的預告草案,其中涵蓋27種成分之禁止,該次預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湧入逾 1.2 萬則意見,不少民眾指出許多原味菸也包含相關成份,擔憂未來無菸可抽,台酒工會也因此發聲,建議以漸進方式調整禁用項目。法律觀點上,恐怕是連原味加熱菸都不應該通過。

法律釐清前應先擱置爭議 以審慎態度參照國際經驗回應社會期待

綜上所述,目前加味菸禁令仍處於未定狀態,法律適用存在不確定性,政府更應展現審慎態度。然而社會大眾對於開放加熱菸仍有所期待,基於情、理、法,國健署或許可優先處理較無爭議的原味加熱菸,以回應民意,而存在風味的加味加熱菸得考慮暫緩上市,待子法完成並凝聚社會共識後再行討論。

菸害防制攸關公共健康與跨世代利益。若忽視程序正當性與法律安定性,將不僅偏離母法立法意旨,更可能侵蝕人民對政策的信任,行政機關應避免「程序質疑」,兼顧公共健康與法治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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