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違規廣告查緝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

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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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連續3年因誇大不實廣告遭開罰。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連續3年因誇大不實廣告遭開罰。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的「『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

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才可刊登;如宣稱效能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應提供客觀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效果,否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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