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期博愛座衍生糾紛越來越嚴重,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6月23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並於今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依據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則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的「優先席」,且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關於目前台鐵、高鐵將現行的「博愛座」改為「優先席」的進度,日前台鐵董事長鄭光遠赴立院備詢時表示,新車已修改成優先席,舊車則預計在年底前完成。台鐵今(15日)說明,目前EMU800型部分編組及EMU900型區間車,均已將「優先座」詞句納入標示,其餘車型標示「博愛座」部分,待相關子法修正及交通部統一訂定「優先席」標準圖示後,各型區間車再全面配合更新圖示及用語,預計作業期程約4個月。高鐵部分,日前董事長史哲則表示,待細部圖案標示統一公布後,將立即配合辦理。

交通部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後,將配合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法規修正預告期約2個月,並預計7月底前與衛福部針對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以及研議「優先席」宣導措施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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