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洪申翰部表示,在戶外作業因高溫而造成職業災害死亡案件近5年也達10件,其中有5件為營造業有關,凸顯該產業的高熱危害風險。

職安署長林毓堂署長說明,預防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1.明確適用對象為事業單位所有工作者(包括勞工、自營作業者、派遣勞工)。

2.雇主在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即應設置必要的降溫設備及休息場所。

3.職安署「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介接各縣市區鄉鎮的每小時溫、濕度資訊,可用手機查詢所在地即時的熱危害風險等級及相關應對措施。

4.增訂具變動性、臨時性作業的防護措施,包括吸濕排汗衣服、充足飲用水、視天候狀況使用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及善用對外開放的機關或店家等作為休息場所。

5.增訂特殊作業樣態(如高空電塔維修、道路施工等)的降溫措施及休息場所設置方式,雇主應提供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規劃設置簡易休息場所。

6.提供熱危害預防相關遮陽、降溫設施、休息場所及個人防護器具等的圖示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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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已規劃每年6月至9月為防範熱危害勞動檢查重點期間,雇主依規定應視狀況提供飲水、調整作業時間、提供陰涼休息場所等防護措施,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可處3萬-15萬元罰鍰;當戶外熱危害達最高風險等級時,而未提供遮陽及降溫休息設備者,可立即處3萬-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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