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大乙說,傳統上已出嫁的女兒不宜在大年初一回娘家,因為已是別人家媳婦,春節第一天要懂得先顧好歸屬,大年初一急奔娘家,總讓外界觀感似乎是過得不好、不幸福,急著回娘家吃米糧,但現在少子化,很多小家庭,女兒只要徵求夫家同意,初一與丈夫穿著喜慶衣物、帶著吉祥伴手禮回娘家,也無不可。

廖大乙說,初二回娘家在傳統上通常由娘家男丁打電話或親自邀請出嫁姐妹回來,台語稱為「請大舅子」或「請小舅子」,如今因科技發展,也可以打電話或傳訊取代,總之娘家有通知即可。

回娘家穿著打扮要喜氣,避免喪禮常見的黑、白2色系,以象徵新年的紅色最討喜;伴手禮或紅包都必須是雙數,但要避免掉「4」;娘家人辦桌最好在中午,且準備全雞,因為台語「雞」、「家」台語音同,有「全家」和樂圓滿之意但記得要把雞頭、雞腳和雞尾留給娘家親友,「別把福氣給吃光」。

回娘家時間上需注意中午12時前進家門,身上盡量穿著亮眼紅色喜氣衣物,避開黑白單色;下午5點前應離開娘家,若規劃多留住幾天,則建議在下午5時以前先到廟宇或其他地方走走,過了下午5時再返回娘家即可。

廖大乙建議回娘家要帶大紅色伴手禮,中午12時前進家門。資料照片
廖大乙建議回娘家要帶大紅色伴手禮,中午12時前進家門。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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