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經發局表示,為避免2025台灣燈會活動期間對環境、衛生及交通產生負面影響,除經合法許可辦理展售活動者外,禁止於燈區周邊區域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並針對中壢區文康二路、公園路二段與永能路口、高鐵站前西路與致祥一街口、高鐵站前東路二段 38 號、高鐵站前東路二段及領航南路三段等區域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將搭配執法嚴格取締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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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倘有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之行為,市府及所屬機關除視情節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裁處外,並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辦理強制執行,情節重大者將斷水斷電。
另經市府及所屬機關所扣留或執行之標的,將視性質為適當處理,必要時,放置適當場所並暫代保管,保管或處理等相關費用由執行義務人負擔,相關執行內容已於昨天公告周知,民眾如有設攤需求請洽官方市集招募小組(江先生0937-13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