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表示,她從L3逃生梯離開時發現角落有一支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且瓶身資訊破舊不堪,完全無法辨識該滅火器資訊,並質疑滅火器早已過期、更無檢查。

陳怡君說,從該滅火器僅存的年份來辨識,該支破舊不明且未經安檢的滅火器來看,可辨識的日期為2019年3月。她強調,公共場所只要是放置滅火器,要放就要放「檢查合格」的,不然就是要汰換或收起來,放過期的滅火器就是要罰款,根據消防法規第6條與37條都可以對遠雄處以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限期通知改善。

陳怡君提及,北市府於本1月8日晚間為遠雄大巨蛋公安背書,並發給申報合格標章,諷刺的是逃生梯一支滅火器連「合格標章」都沒有,世棒賽首日就被發現低級錯誤。她怒批:「蔣萬安市長,漏水以及公安問題仍讓市民不能安心看球,您說說看,該怎麼辦?」

對此,遠雄集團公關經理夏至賢說明,經過清查,台北大巨蛋園區滅火器全數列管、並無過期,所指稱老舊滅火器,係因工作人員擔心人潮誤觸樓梯門卡榫而關閉,放置在旁、欲作為門擋備用,這是場館工作人員之疏失,後續將會加強人員訓練,因故造成紛擾向社會致歉。

陳怡君說,不論這支滅火器是否還有功能,但遠雄及市府沒有「檢修完成標示」,就讓這支滅火器放在逃生梯,就是犯了公共安全的錯誤。

她怒轟,滅火器本身就是消防設備,不是門擋!請遠雄不要轉移話題,拿鏽蝕過期的滅火器當門擋,簡直就是看不起蔣萬安市長,也無心維護大巨蛋,更直指台北市長蔣萬安若還信這種鬼話,那就是自欺欺人。

體育局最新回應,已要求遠雄巨蛋公司立即清查台北大巨蛋內所有消防設施,務必符合相關規範,並協請消防局進行查察,並持續嚴格督導遠雄提供安全完善場館、保障所有入場民眾安心看球。

另外,北市消防局已派員前往現場,確定滅火器違反消防法第37條,現場開立舉發及限改單,後續經行政程序將開罰2萬至30萬元。

遠雄回應稱生鏽滅火器只是放置在旁、欲作為門擋備用。陳怡君提供
遠雄回應稱生鏽滅火器只是放置在旁、欲作為門擋備用。陳怡君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只要50元起!日本居酒屋「筑前屋」來台 600盞紅白燈籠店面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