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機車族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抱怨,「我車子被拖走,油門座整支被拉出來!我跟櫃檯反應車子有問題,連出來看一眼都不看,叫我自己去車行解決,說這樣是正常的?車輛有問題你應該要給我車輛毀損單,卻一直打發我走...我真的謝謝你,祝你好運。」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則在官網上說明,民眾領車時,應告知檢視車體有無損壞,如有損壞應於出場前提出申訴(請填寫申訴書),離場後不予受理,對於車損之申訴案件,保管場應主動與車主協商達成協議。
若因執行拖吊作業,致被拖吊車輛內部損壞,無法以照相、錄影舉證者(如變速箱、中控鎖損壞、底殼破損等),亦應負責協商車損事宜,必要時,民眾得請原廠商鑑定;如欲檢視該案違規採證照片時,民眾可向逾放場或拖吊場請求提供查看。
雖有民眾認為,「沒違停不就沒事了」、「活該,不亂停就不會被拖」、「亂停車就是你的問題,你不要亂停車會被拖吊車弄壞嗎?」
但多數人表示,「弄壞還是要賠償 不要說什麼正不正常」、「拖吊是拖吊,毀損是毀損,兩回事喔」、「只要有證明拖吊前是好的正常的,拖吊後有損傷就去報警處理要求修復跟要求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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