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不斷延燒,外界都在關注是否先停工再討論後續方案,若未來有議員要求重啟談判,京華廣場是否可能「起訴就停工」。蔣萬安說明,起訴經法院判刑確定之後,就會依法來停工,北市府立場非常清楚,事實到哪就會處理到哪。

昨(18日)議員簡舒培批評柯市府都發局的程序「先給建照才簽協議書」有問題,她指出柯市府與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簽訂的協議書上標示2022年11月6日,不過核發建照卻是在10月18日,前後相差近20天,並質問:「為什麼先上車後補票?」

北市都發局對此火速回應,協議書是依照2021年11月1日都市計畫書的規定,與市府簽訂協議書,經由鼎越開發與市府用印完竣後,市府於10月6日函告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協議書封面日期係屬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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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議員鍾小平希望適時公布黃珊珊在3場便當會的相關發言,蔣萬安提到,只要檢方有需要會全力來配合,只要能夠有助於釐清事實、還原真相,都願意配合相關的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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