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近期接連舉辦棒球、籃球賽事,便有建築師在媒體上提出質疑,同樣的場館、動線和消防設施等,為何辦演唱會就不行?且強調小巨蛋既辦球賽也辦演唱會,不是也好好的。並點出關鍵在於大巨蛋觀眾席如在地面以下,不符演藝場的既有建築規則須受限制,但此規則始於民國63年,在半世紀前沒預料到會有大巨蛋這樣的建築物。

建築師更舉例內政部國土署於106年的函釋:「大巨蛋作非體育活動之臨時性使用皆無須受技規特定建築物專章第二節第一二一至一二八條規定限制」。同時還作了廣義的解釋:「改作其他非體育活動臨時性使用者(註:如演唱會),應依『台北市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申請核可。」質疑這時的註記,是讓北市府自己穿小鞋。

台北大巨蛋目前因建築規則暫無法舉辦非運動賽事活動。  資料照
台北大巨蛋目前因建築規則暫無法舉辦非運動賽事活動。 資料照

對於大巨蛋的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今(6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面對大巨蛋已克服了法規層面、中央溝通核定,以及工程層面等多項困難,如果沒有去年底順利完工啓用,上周也不會看到黃仁勳爲中華職棒開球。目前就是確定依照內政部106年的函示爲依據,透過跨局處的會議來進行處理。

另外,蔣萬安也提及特別感謝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協助與各黨團溝通,接下來也希望讓大巨蛋朝舉辦非運動賽事,包含演唱會在內各項活動的方向來走,以滿足大巨蛋舉辦各項活動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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