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1日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雖然民進黨試圖阻止,但在藍白優勢人力之下,最後仍以舉手投票表決方式,強勢通過了攸關藐視國會的25條法案,根據修正條文,未來官員若反質詢,最重可移送彈劾或懲戒,虛偽陳述者將有刑事責任。
蔣萬安昨在議會備詢時,就被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最常在議會「反質詢」、「拒絕提供資料」和「虛偽陳述」的蔣萬安才是「藐視議會」的始作俑者。藍、白議員才該研議修自治條例禁止蔣市府「藐視議會」,並施以罰鍰,否則就是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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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延鳳呼籲蔣萬安應先自我落實,藍、白黨團應率先提出相關法案,若不敢提出,這即是「讓藍、白現形的照妖鏡」,她也不排除提案,看是要請蔣市府法務局於兩週內研議相關法案「自我約束」,或者直接修正《台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將未來可能三讀之「藐視國會」違規態樣納入議會規範,看看蔣萬安心中作何感想。
蔣萬安今出席行政院會再被問到此題,他重申,包括國會調查聽證權、邀請總統到國會做國情報告以及相關的法案,他個人都支持,希望國會能發揮監督力道,也希望審議過程能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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