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中心表示,市政大樓員工餐廳採公開招標方式,自111年4月20日起,委由「府宴有限公司」經營提供餐飲服務,合約年限是3年。雙方契約明定廠商應依食安法規定,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包括提出食材來源證明、食材分類儲存等,並應配合衛生局定期抽驗,若未符合規定,廠商應負損害賠償等相關責任。府宴公司現在已經衛生局查獲有食材逾期及環境不潔等情事,公管中心依約要求府宴公司返還場地、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及終止契約。

公管中心強調,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即日起會同衛生局進行市政大樓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稽查工作,每天無預警巡檢、加強抽查頻率,稽查範圍擴及市政大樓B2餐飲部、便利商店及臨攤的食品衛生安全。

 

公管中心說明,與府宴有限公司終止契約後的員工用餐問題,考量今(113)年員工餐廳本就要進行排油煙機汰換工程,114年也有市政大樓延壽計畫,因此暫停引進業者經營員工餐廳,公管中心將另外洽詢業者提供派遣餐車,販賣午餐便當,提供市府員工用餐選擇。

公管中心指出,雖然近期沒有接獲民眾通報有身體不適等情形,但仍要呼籲市府員工及民眾,近日若曾在市府員工餐廳用餐,並發生身體不適情形,請儘速就醫並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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