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報導,台南警方表示,騎士的行為已違反《道交法》第43條1項1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目前分局已調閱相關影像依法舉發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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