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今率市府團隊赴議會備詢,國民黨議員秦慧珠質詢,大巨蛋開幕後,黃牛票如影隨行,如果未來大巨蛋一年辦運動賽事和演唱會超過兩百場,北市警察局變黃牛局了,天天抓黃牛,不用做別的事情,黃牛攸關消費正義一定要抓,但一票難求,有人就會助長,居然有人在大巨蛋門口公開要買黃牛票說「求票一張」,此問題要從制度、法律、執行面討論。
她列表分析,北市以前就有黃牛問題,但不重視也不查緝,體育局管的和平籃球場、天母棒球場、台北大巨蛋,北捷管小巨蛋,教育局管青少年發展中心,文化局管13場館,過去一片太平,黃牛票很少,文化局13場館從來沒有、教育局也沒有,連體育局管的天母棒球場也沒有,只有和平籃球館和大、小巨蛋發生過賣黃牛票。
她列出取締數字說,看看查緝績效,108年查到7件有4件不罰,109查1件不罰,總計查到8件只罰3件,依社維法送辦,法院判定罰金最高僅6千元。112年大巨蛋賽事門票就查到80幾件,顯示以前不重視未曾凸顯,11/18預賽不賣票,居然有黃牛,亞錦賽只打8天從3~10日,查到黃牛83案84人,最高賣到5000元,而且在屏東,查到52張,還賣其他很多演唱會的黃牛票。
她說,大巨蛋開幕後各局處上泉碧落下黃泉,網路巡邏查黃牛,刑大績效最好查到44件,松山分局查8件,中山分局查6件,沒有一個是檢舉,都是網路巡邏,亞錦賽才辦3天比賽,警察局忙翻了,未來大巨蛋365天,為了把幾百億建設賺回來,每年排1百場比賽、1百場演唱會很正常,警察局怎麼查。
秦慧珠指出,販售藝文表演票券黃牛票,依《文創法》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獲定價10~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利用電腦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運動賽事只能依《社維法》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8萬元下罰鍰,處罰相對輕。
她質疑,中央今年轉給文化局查辦的黃牛票檢舉案件540件,文化局只罰5件佔9%。遠雄說大巨蛋開幕3個月後要辦演唱會,一辦就滿場5萬人,辦個50、1百場,偉大的文化局要誰去查阿?
文化局長蔡詩萍回應,中央轉給北市540件,有457件已結案,佔八成五查無黃牛事實,能查的70幾件,成案5件。秦慧珠反批,八成五查無黃牛事實,她完全不相信,中央是給假消息?害你嗎?
蔡詩萍解釋,中央不過濾,有人檢舉就轉給文化局,未來一定需要警察局合作幫忙調查,文化部把《文創法》主管單位給文化局,但沒有警察權力不能調個資。
她建議,北市自訂自治條例或實施辦法、要點,比如租借北市各場館辦(含大巨蛋)等活動一律採實名制購票,在不違反《文創法》下,訂出加重處罰賣黃牛票罰則,並訂出有販售黃牛票之行為者,一年內不得於北市各場館購買票劵等之規定,遏止黃牛橫行,讓台北市成為黃牛票禁區。
蔣萬安回應,由法務局邀集相關局處,從法制面好好研議,包括議員建議的實名制整體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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