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菸害防制法》今年3月上路,加熱菸納管,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但尚未有加熱菸通過審查。若經認定違反《菸害防制法》15條第2項使用未經過中央審查的加熱菸品,可依同法第40條第3項開罰2千到1萬元罰鍰。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在一場新潮流高層的聚會中使用加熱菸,由於台灣尚未有合法加熱菸品牌,北市衛生局今表示,接獲檢舉後發函梁文傑陳述意見,不過梁未在一周期限內回覆,今天已出發出裁處通知書,開罰2千元。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出示照片踢爆,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總幹事潘孟安,在今年8月9日於台北市八德路田園海鮮餐廳門口,公然吸食加熱菸。並稱台灣尚未有合法加熱菸,已經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要求潘孟安提供違法加熱菸源頭,要求相關單位毋枉毋縱,並確實開罰。
衛生局表示,為檢舉案會先發函請行為人陳述意見,也會進行證據調查,經確認有使用加熱菸,即進行後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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