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議員張志豪今在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指,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判決認定平台和外送員是僱傭關係,外送員應適用《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176元,若每天跑單8小時,至少1408元薪資,他接到外送員陳情指接單不易,每單金額低,從前一單70元,現在不到40元,還有3單44元,過去一天跑下來1500元,現在1千都沒有,法定基本工資都跑不到。
他質問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平台已明顯違反《勞基法》,雖然新興行業套用現行法律有討論空間,但有不適合的應該修法,而非不解決,如何讓外送員收入合法。
高寶華回應,蔣萬安市長上任後重視外送員權益,今年2月開過產官學及資方四方會談,8月開第二次會,預計明年2月開第三次,已解決交通部分,交通局在很多地方設外送點,外送員不會被開單,不用繳停車費。勞動局則做專案檢查,平台違法就懲處。並計畫針對雇傭關係確立後,研議外送員薪資水準是否提升到基本工資。
張志豪追問,外送員還有工時問題,有平台已有限制工時通知,一天只能跑單12小時。依據《勞基法》每日工時不超過12小時,超過8小時要給加班費。他以前是機師有變形工時,知道外送員有工時問題,勞動局要研究變形工時出來。
高寶華回應,敲定11/22邀學者專家討論研究,因涉及勞動法令、勞動政策、經營管理、公平交易,研究外送員雇用薪資可以提高到甚麼程度。
張志豪要求,很多年輕人當外送員,工作越來越辛苦,收入越來越少,工時越來越長,又沒有合法收入保障,平台業者登記在北市,外送員設籍北市,都是勞動局管轄對象,首善之都要主動去管,具體要求外送平台薪資、加班費、工時要合於《勞基法》,兩周內完成實施計畫和期程。高寶華回應,盡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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