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千雅指出,餐廳的訂位規則屬於《消保法》中的定型化契約,必須符合誠信原則,消費者遲到並不等同餐廳可以免除給付義務或沒收餐費,餐廳僅可以依照《民法》關於遲延的規定向消費者請求因遲延造成的損害。

龔千雅表示,若餐廳的訂位規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明顯有失公平的話,消費者可以依照《消保法》第12條主張條款無效,可向市政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徐巧芯怒告屋外徘徊男 律師斷言「告不成」除非證明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