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今邀教育局、衛生局在議會開記者會指控,士林國中校長林凱瓊未遵守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帶頭違法6年,殘害學生健康,要求她應立即停職接受調查,教育部與教育局對校園食品販售,規範應更清楚,並制定罰則。

她揭露,家長據孩子聯絡簿札記上敘述,「每節下課時間,大家都跑去合作社買雞塊、披薩、熱狗,太晚去就沒了,尤其雞塊幾乎是搶購!上課時大家桌上擺的不是書本,而是很多瓶含糖飲料,下午根本無心打掃,都跑去合作社門口排隊搶購雞塊跟披薩,比iphone 15開賣還熱門」。

「負責資源回收跟丟垃圾的同學抱怨,地上一堆螞蟻,垃圾桶跟資源回收箱每天都是一堆含糖飲料鋁箔包,學校學務處衛生組縱容允許鋁箔包當一般垃圾丟」她還指,任課老師反映學生喝太多含糖飲料造成學習躁動。

她說,家長志工及家長代表證實,學校確實如此,為擴大經營,把原本在地下室的合作社搬至一樓家政教室,因有大型冰箱冰櫃及電壓高的電源,每節下課前10分鐘售貨小姐就開始炸雞塊,每節下課前炸150個,幾乎搶購一空。

 

應曉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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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批評,學務處主任郭浚經兼任合作社理事主席及經理,等同球員兼裁判,常不假外出帶行政人員去北投好市多採買進貨。後來進貨量大,更委由好市多商業配送,如此背信囂張行徑,公然瀆職,罔顧《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教育專業人員倫理守則」以謀取私利為主業。

她說,校內知情人士透露,林凱瓊接任校長後,每年合作社理事主席及經理多為郭浚經兼任,合作社每年改選理監事名單都沒公佈,合作社每月營業額數十萬,面對質疑聲浪,她在校務說明會議公然稱「合作社分『教師購買專區』及『學生購買專區』逃避教育局、衛生局稽查」,囂張圖利行徑,等同詐欺。

應曉薇並出示教育局提供,去年和今年北市高國中小校園食品抽查結果,直言讓人跌破眼鏡,去年抽36校僅4校過關或沒合作社,今年抽查30校,只有6校合格無須改善,都是販售非校園食品規定手冊登錄產品,請學校全面下架。

 

 

 

應曉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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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教育局副局長鄧進權表示,教育局針對校園飲品和點心販售範圍有一定規範,今年5/12有到學校抽查,確實校園有販賣違反教育部規範食品,當場要求下架改善,後續會成立調查小組,針對63所有設立合作社高國中小進行校園食品全面稽查。

至於士林國中部分,他表示,會依照「合作社管理要點」調查,發現有不法情事,會移送司法機關,相關行政懲處會一併處理,若如議員所揭露情節,最輕是記申誡。《壹蘋》尚未取得校長林凱瓊說法。

 

應曉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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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教育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5月抽查士林國中查獲販售非校園食品規定手冊登錄之產品,要求學校全面檢視並下架,該校回報已改善,惟發現下架商品仍繼續販售,已要求學校提交檢討報告並召開考績會。至於帳目部分,依規定員生社各項費用應按照經費開支標準表,經社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請社會局備查;教育局已偕同政風單位啟動相關調查作業,如發現有不法情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教育局指出,調查若有損害校譽、侵害學生權益、違反公務人員品位保持義務,或有損師道等情事者,校長由教育局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記過以上處分;兼任理事主席、經理及有關學校人員由學校依權責懲處並報送教育局備查。

教育局已通函各校,重申校園合作社販售食品應符合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臺北市教育局「校園食品手冊」及「年度校園食品核可販售名單」,並加強3大策略,責成校方全面盤點合作社販售食品、無預警不定期抽查校園食品、逾期未改善追究校方行政責任。

更新:1610教育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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