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處下午發新聞稿說明,今上午10:44工程進行B棟10樓電梯圍樑吊裝作業時,阮姓工人發生墜落意外,工地立即通知救護單位送醫,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勞檢處主秘康水順下午表示,初步調查工地正在進行鋼構吊裝作業,移工站在約11層樓高的既有鋼樑上,研判重心不穩墜落,現場發現有頂安全帽,並未發現其他安全設備,移工墜落先碰到一樓預留筋保護套,再掉到地下一樓,到院前沒有生命跡象。

他表示,勞工在高樓施工時,應該要有安全帽和安全帶,需要正確掛勾掛在安全繩或既有鋼釘上面,但現場只看到安全帽放在旁邊,並未看到其他安全設備,明確有職業安全設備缺失,因發生死亡事件有刑事罰,依《職安法》將雇主福清營造公司移送地檢署偵辦。

他說,如職安設備缺失與勞工死亡有因果關係,檢方會追究勞工雇主福清營造及現場負責人刑事責任,若不起訴或緩起訴,勞動局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行政罰處最高30萬元之罰鍰。並要求雇主依《勞基法》第59條盡到職災補償責任。

他說,已先勒令現場停工,停工範圍為發生工安意外的B棟地上層,等復工計畫送勞檢處審查合格後方可動工。

勞檢處提供
勞檢處提供

北水處表示,第一時間依重大事件緊急通報流程通知各單位,首先要求工地停止作業,保持原狀,並通知救護單位、警方、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另確認傷亡者為阮姓移工,配合檢警釐清現場過程。

北水處說,後續將依契約規定對於發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生命安全,進行罰處,直到改善為止。並關懷家屬及注意其權益。

北水處補充,該工程109年11月開工,工程總樓地板面積約11.8萬平方公尺(含配水池面積1.4萬平方公尺),為地下3層、地上3棟之鋼骨結構建築,主棟為12層樓高、副棟則為10層樓高,主棟作為自來水本業使用,副棟將提供3.4萬平方公尺的多目標利用空間。

北水處強調,此次事件本處將盡速配合相關單位完成事件調查、後續並進行分析事件成因,確實改善工地職安依契約罰處、關懷家屬維護權益,並針對本處所有工程進行公共安全全面體檢、務必將安全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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