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副秘書長楊書瑋、文大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全國產業總工會政策部主任李佳育,以及立委范雲,今天針對「世界尊嚴勞動日」召開記者會。

楊書瑋說,ITUC指出,近40年來,全球經濟規模成長超過四倍,然而用於薪資的份額卻下降了13%,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勞動者的權利受到嚴重的侵蝕,特別是工會組織率下降造成的結果。ITUC亦指出,薪資是新社會契約的核心,然而許多雇主拒絕與勞動者分享經濟成長果實。

楊書瑋進一步指出,根據央行報告,近幾年來台灣名目GDP大幅提升,但受僱人員報酬占名目GDP比重「勞動份額」卻是逐年下滑,顯示經濟成長的果實只被少數人享有,並沒有分配給勞工。

立委范雲表示,ITUC強調「當雇主抑制工資時,政府需要介入,並確保最低工資」。范雲指出,台灣月收不到3萬元的勞工比例,8年間已大減近15%,顯示基本工資連八漲對減緩低薪問題產生一定成效,然而,只有「最低工資法」法制化,才能制度性且實質反應生活水平的變動,呼籲「最低工資法」盡速立法,范雲也將就時薪與月薪調幅不脫鉤、確保領取最低工資勞工有一定扶養能力、重要民生物資CPI年增率列入必要參採指標等議題持續爭取。

范雲也提到,性別薪資差距仍是急需解決的問題。以台灣為例,今年男女薪資差距是15.8%,退步到10年前,女性平均月薪更比男性少六千元;原住民族女性平均月薪只有兩萬七,身障女性平均月薪只有兩萬五、甚至不到基本工資,且女性低薪問題在女性集中產業也更為嚴重,范雲呼籲政府帶頭建立「薪資透明制度」,具體改善性別薪資差距的問題。

楊書瑋表示,過去數年來基本工資持續調整,已經證明提高工資並無造成失業率上漲,反而改善部份低薪問題,更因維持勞工的購買力而有利於經濟發展。然而台灣的基本工資也曾經出現長達11年沒有調整的情形,且過去亦出現任意選擇參考指標、片面專業調整、自行設定額外門檻及被行政院無理否決等等非預期突發狀況,訂定「最低工資法」不僅是勞陣等團體長期的訴求,更是社會與朝野共識,因此強烈呼籲應儘速完成立法。

李健鴻則提到,歐美各國有鑒於長期存在女性薪資低於男性薪資的性別薪資差距問題,因此從2012年起紛紛開始推動「薪資透明制度」,透過建立「薪資透明制度」,使勞工擁有薪資的資訊權,改變勞工與雇主進行薪資協商時的不利地位。

李健鴻指出,台灣同樣存在性別薪資差距問題,在1995年以前的35年間,台灣女性的平均經常性薪資,都是低於男性的70%,直到1995年才達到71%,至2003年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才首次提高為80%,2014年時,進一步達到85%的新高水準,此後連續數年,都只有小幅進步,2021年微幅進展到86%,但是至2022年時又倒退回84.2%,顯示女性與男性的薪資差距,面臨了難以突破的困境,有必要思考改善性別薪資差距的制度途徑。

李佳育提出,各國勞工對於疫情期間所受到的壓迫終於是受夠了,原物料上漲所帶來的通貨膨脹,疫情期間所帶來的就業不穩定,都使勞工們面臨生活困頓及拮据,過去配合雇主的共體時艱,雇主總應該把過去所積欠的薪資還給勞工,於是歐美多國各行各業紛紛發起罷工行動,要求企業主加薪,改善勞工的勞動條件,讓勞工能擁有實質購買力,維持基本的生活。

此外,李佳育也說,尊嚴勞動中所重視的其中一面向便是透過勞資對話、討論的方式,各成員得以交換彼此的想法、意見與需求,並形成最後的共識,解決雙方的問題。而工會組織的宗旨之一,就是與雇主協商簽訂團體協約。然依據勞動部今年第2季底的統計數字,現行台灣企業及產業工會組織率才8%,其會員人數僅717148人,企業及產業工會團體協約簽約數853家(企業179家,產業674家),但全台勞工有1151萬人,由此可看出台灣勞工在集體勞動三權的保障上相當不足。

李佳育亦稱,近期美國工人接連的罷工行動,就是要求雇主調高薪資、改善工作環境及福利,大部分民眾理解到工會是改善薪資和工作待遇的關鍵力量,根據蓋洛普的調查,工會成員的薪酬較非工會成員的平均高出10.2%;在台灣服務業中,金融業的平均薪資是服務業中最高,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也是目前工會組織率最高及團體協約簽訂份數最多的,由此更可看出組織工會進行集體協商對於勞工的待遇及就業環境穩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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