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發局今發新聞稿表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營建署)預計今年10月開始陸續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300億元專案計畫),獲補貼的合格戶,如設籍且租屋於北市、家庭成員符合所得標準,平均每人每月28520元以下,且有扶養成年子女或父母者,可於受理期間向都發局提出加碼申請。
都發局說明,內政部去年提出300億元專案計畫,針對低收、單身青年或育兒家庭等族群加乘補助,家庭成員定義「限縮」於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戶籍成年直系親屬(父母、成年子女)則不計入家庭成員。
都發局補充,對照北市過去民間租金分級補貼制度影響差異後,內政部制度對扶養長者及成年子女等族群造成影響衝擊,考量北市青壯年人口扶養負擔為全台最高,為減輕此類族群沉重租屋負擔,將家庭成員範圍擴大至同戶籍內直系親屬。
都發局說明,配合中央專案規定,符合1.年滿18歲國民且在國內設有戶籍,2.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3.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5萬7039元(以家庭成員2人為例,家庭月收入應低於11萬4078元),4.房屋每月租金上限應低於5萬5000元,且在北市有租屋事實者,均可在受理期間提出申請。
中央今年核定給民眾的租補,北市將依所得分階加碼補足差額,第一階補足至1萬1000元、第二階補足至1萬300元。
都發局舉例,王先生戶籍及租賃地皆在北市,扶養父母及1個小孩,全家僅王先生有收入(月薪7萬,平均每人每月所得19013元以下),加碼倍數為1.4,除可獲中央租金補貼7000元(5000元乘以1.4),還可獲北市加碼租金補貼4000元,加總補貼11000元。
都發局提醒,欲申請112-113年度租金加碼補貼民眾,可於受理期間112年10月2日上午9時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提出申請。透過都發局租金補貼網線上提出申請(網址:https://www.rent-allowance.gov.taipei/)或自行上網下載紙本申請書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申請,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
另外,親自送件民眾,今年採隨到隨辦,可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臨櫃辦理,服務時間9:00至17:00,受理櫃檯中午不休息,請民眾出門前請檢視各項資料是否齊全,以免多次往返造成不便。
申請書表可於112年10月2日起就近至各區公所或至都市發展局中區辦公室免費索取,若對申請資格有疑問,可撥打都發局服務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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