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驚爆多名女童遭性侵,一名男教保員(化名小毛)從今年3月開始,對6名女童伸狼爪,假借抱小孩名義,把右手放在女童下體撫摸,還伸進褲襠指侵,有被害女童表示自己被摸了100多次,台北地檢署認定他對6名女童伸狼爪,其中3人還被指侵,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他起訴。

北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國民小學校長會議今登場,教育局長湯志民政策宣導時特別提及,今天才發生幼兒園性侵新聞,幼教霸凌、性侵害時有所聞,小學生還可以表達,但幼兒沒法表達,一旦有人控訴遭性騷擾或霸凌,有誰能保障老師工作權益,建議公幼能全面加裝工作記錄器。

他說,全市公幼只有三成多設有工作記錄器,這不是監視器,只在幼兒園教室內裝,保障大家工作權,當有人要提告你時,把錄影帶拿出來看,比較容易澄清,避免延伸的傷害,新聞報很久,對學校風評,對老師的傷害也大,即便後來甚麼沒有了,傷害已經造成。

 

他表示,特別請拜託校長們,在教室內裝工作記錄器,只有在申請調查時才會啟動去看,不是誰都能調閱,只是老師的工作記錄。因為小朋友不會說明,基於保障老師工作者權益,希望校長和同仁溝通,了解裝設的必要性和重要。議會也很關心,希望多讓學校設置,將來教育局也會配合經費,請老師放心。

他說,警衛室沒有錄影,只存在學校,將來會存在雲端,有必要才會調閱,一旦有人控訴性騷擾、性侵害和霸凌,有人陳情申請調查,才會調閱。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補充說,許多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受限幼童口語表達能力,或受大人問話引導,不一定能完整還原現場,沒有完整事件脈絡記錄,很容易誤判,從112學年度開始,會逐年推動要求147所公立幼兒園在教室內裝設工作記錄器,且裝設等級比照托嬰中心,會有畫面與聲音。

陳素慧指出,工作記錄器裝設地點多數是公共空間(走廊、遊戲場),這次主要是以教室內部為主,同時也會衡量教室大小與學生人數規模,評估裝設數量,會落實每所公幼「班班都有記錄器」原則。

她強調,裝設工作記錄器不是監督教師教學,而是協助記錄工作,只會在有需要調閱時使用,教育局也會擬訂相關調閱辦法,限制調閱者的身份與事由,不能誰都能看,是主要照顧者或當事的工作人員,事由可能是受傷事件、不當教學、照顧不周、霸凌、性侵等等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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