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網站Dcard發文,表示原本上週颱風假加六日連放4天好開心!「結果這週開會主管跟我們說,颱風假的兩天要用自己的特休消假,不然就不支薪!」讓她傻眼覺得好虧,被扣了2千元。

女子不解,大家的公司颱風假會被扣時數或薪水嗎?「如果這週又放颱風假感覺好虧!」

網友表示「沒有遇過,是你們公司太摳」,一堆人也曝殘酷真相「勞動部條文的確是颱風假可不支薪」、「不是本來就不支薪嗎?只是不扣全勤」。不過若公司要求用特休恐違法。

 

放颱風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翻攝自勞動部臉書
放颱風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翻攝自勞動部臉書

根據「104人力銀行」資料指出,其實「颱風假」其實不是休假,而是為了「避免天然災害致使工作有危險」的安全措施,如勞工在天災發生時(包括颱風、洪水、地震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天然災害者),在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處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宣佈公務員停班時,勞工即可不出勤,雇主也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請假,同時不可扣發全勤獎金、給予低考績等懲罰式不利處分

而颱風假的薪水計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頁明載,會計師黃鋒榮解釋,若勞工放颱風假,雇主可不給付當天工資,即當月薪資全額減除颱風假後之上班天數來計算當月薪資總額。例如月薪2萬4000元員工,若當月為30天,則減颱風假1天,雇主不給付颱風假當天工資,並於薪資單或清冊中,紀錄薪資總額23200元,不要記錄24000元再扣除颱風假薪資,以免造成誤會或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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