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行考試委員會,審議112學年分科測驗考生違規案件。

根據大考中心資料,考區提報的試場違規共142件,違規最多的類型是未攜帶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且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分區試務辦公室,共68件,依違規處理辦法扣1級分;其次是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考生攜帶的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依違規處理辦法扣4級分。

 

另外,閱卷組提報考生違反試場規則的有68件,違規內容為作任何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有考生畫電玩遊戲角色「卡比」,還有考生在要求用黑色墨水筆作答的答案欄真的畫上黑色墨水筆,依違規處理辦法都被扣1級分。

考試服務處提報的為規則有191件,其中190件是考生未依規定於答題卷的「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依違規處理辦法扣1級分;還有1件是污損、破壞答題卷,依違規處理辦法也扣1級分。

大考中心代理主任黃璀娟表示,根據試場規則,考生在考試結束鈴響畢未停止作答者,將扣1級分,在考區提報的違規中,有2件違規是考生在考試鈴響畢後出現提筆和動筆的動作,但須再與考區確認考生是否有作答動作(擦拭、加黑劃記、增補文字),再決議是否扣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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