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公所今年發放生活扶助金每人1000元,及經濟振興金每人1200元,7月3日起從汴頭村開始現場發放,直到昨天最後一站在玉興宮發給什股村13至25鄰居民,伸港鄉長黃永欽昨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鄉內某戶家庭設籍24人,以1人2200元計算,共可領到5萬2800元。

黃永欽說,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解封,但疫情期間人民生活受很大影響,他上任後規劃再發振興金議案獲伸港鄉民代表會通過,振興金每人1次性發1200元,以全鄉人口3萬8000多人計算,所需經費約4600多萬元,另有台電公司的生活扶助金1000元。

根據鄉公所資料,領取資格為民國111年9月30日(含)前設籍或戶籍遷入伸港鄉,且於發放生活扶助金及經濟振興金基準日、今年4月1日前戶籍未遷出,且連續設籍6個月以上;4月1日前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因結婚遷入設籍後1個月內辦理結婚登記,不受需設籍6個月以上限制,全額發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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