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遠雄提出投資執行計畫書,大巨蛋營運第2年起,每年會舉辦30場的棒球或其他運動賽事;第5年起提升至每年45場,且每年都會有10場練習賽或推廣性體育活動。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今天在市政總質詢上關心大巨蛋每場賽事的租金,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答詢表示,遠雄已將場地收費標準草案送來市府審議,每場賽事大約需要新台幣100萬元,但還有修正討論的空間。
詹為元指出,根據媒體整理資料,洲際棒球場、新莊棒球場、天母棒球場等每場租金從0.4萬元到16萬元不等,大巨蛋1場就要100萬元,恐怕會只能舉辦明星賽、經典賽,無法舉辦例行賽。
王泓翔回應,大巨蛋將會有一定比例的公益回饋天數,且若屬於推廣賽事,場租將可以更優惠,市府會本於推動棒球運動的精神,持續與遠雄協調。
詹為元再問,是否有職棒球隊已在接洽認養。對此,王泓翔答詢,目前還沒有球團進一步正式洽談,但對此抱持期待。
蔣萬安最後表示,大家都很關心大巨蛋會不會成為任何球隊的主場,將持續與遠雄溝通回饋機制及收費標準。
此外,詹為元質詢時也關心性騷事件處理進度,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答詢指出,已收到民進黨相關5案的說明回函,將針對每一案進行被害人、加害人與單位主管個別調查,釐清爭點及是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預計6月下旬召開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並對外詳細說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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