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協會聲明指出,單方的巴比妥鹽是一種第三級管制藥物品,領受人須持管制藥品專用處方身份證明簽名領受,並造冊登記。

聲明強調,新北幼兒園餵食幼兒的巴比妥鹽藥品來源可能來自合法依健保規定取得的其他人,或者是違法自費販賣藥品的藥局,或者是違法自費開立藥物品的醫療院所,甚至來自違法網路購物。
             
基層醫療協會呼籲,司法機關及衞生主管機關應儘速追查藥品的來源嚴懲不法,在藥品來源還沒獲得澄清以前,不應影射藥品的來源是來自於醫療院所,若病人不是屬於癲癇的神經疾病,醫師絕不可能會開立巴比妥鹽藥品給兒童病人服用,更不可能在一般疾病開立含有巴比妥鹽的複方藥品給兒童服用,若真的有開立,一定可以在健保資料庫中查到,媒體及受訪者切勿妄自揣測,以免造成社會大衆的恐慌。

食藥署傍晚說明,含「Barbital(巴比妥)類」成分之製劑藥品許可證,第三級管制藥品的製劑藥品許可證皆已切結不得生產,第四級管制藥品目前尚未被切結不得製造或輸入者,共有6張許可證,主要為含「Phenobarbital(苯巴比妥)」單方藥品,適應症為癲癇。

至於一般藥品,食藥署表示,目前尚未被切結不得製造或輸入者,共計9張藥品許可證,主要為含苯巴比妥成分之複方藥品,其中6張屬腸胃用藥、2張為呼吸道用藥,1張為癲癇用藥,且上述藥品皆為處方藥,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否則即屬毒品,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次事件已涉及刑事案件,由檢警調刑事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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