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姊姊的守護者》,講述的是小女孩安娜,從出生起就被迫作為姊姊凱特的捐贈者,無條件地作將其血液、骨髓、臍帶等捐給對方,用以延續姊姊的生命。

當傳統醫學達到極限時,像這樣將自己或他人的細胞、基因等捐給他人,成為對方治療上的突破口,即屬再生醫療範疇。

再生醫療可作為傳統醫學達極限時的選擇。資料照
再生醫療可作為傳統醫學達極限時的選擇。資料照

醫界發起連署擋草案

針對再生醫療領域,衛福部在2018年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以下稱《特管辦法》),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適用對象包括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用於標準治療無效的癌症病人與實體癌末期病人;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膝關節軟骨缺損;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用於大面積燒傷及困難癒合傷口等。

為完善《特管辦法》法律條文,行政院在2月16日通過《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雙草案,其中爭議較大的是衛福部醫事司主責的《再生醫療法》草案,對此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等學者專家日前已發起連署,疾呼內容還要修正。

衛福部在2018年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資料照,施昂強攝
衛福部在2018年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資料照,施昂強攝

藍營痛批是高端疫苗翻版

該草案政院版第9條第2款、第3款規定,尤其受到眾多學界、實務界質疑,因其將再生醫療放寬為不須申請藥品許可證、或完整臨床試驗的例外狀況,並從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大幅放寬到只須經執行人體試驗結果,證實其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而非實質功效(第2款),或提供不含基因改造或轉殖的人類細胞,及其衍生物的細胞治療(第3款)即可。

專家擔憂,如此放寬會讓即使病情並非危急、重大的患者,廠商卻仍可免除申請藥品許可證的手續,且無附款與期限要求,有如讓廠商跳過完整的臨床試驗、直接用在病人身上,因此遭國民黨團批評,這無疑是先前將未經三期實驗的高端疫苗打在人體翻版。

政院版第9條第2款與第3款規定,受到眾多學界與實務界質疑。資料照,施昂強攝
政院版第9條第2款與第3款規定,受到眾多學界與實務界質疑。資料照,施昂強攝

開放醫院成立生技公司惹議

除政院版第9條外,專家也認為,衛福部與立法委員應修正草案第11條,因其規定「醫院」可成立營利性的再生醫療生技醫藥公司,這將使醫院在病人權益與營利間出現嚴重衝突,且細胞製備也未要求符合PIC/S GMP、GDP等標準。

專家亦指出,《再生醫療法》草案第9條針對再生醫療技術的執行,規定醫院的細胞操作規模應是小規模客製化、非商品化,但第11條允許醫院成立公司,則明顯有「規模經濟」考量,2條文在立法目的上有明顯衝突與矛盾。

罰則部份,專家同樣覺得疑慮,因政院版草案對於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或細胞操作、設置細胞保存庫等違反《再生醫療法》者,最高僅罰200萬元,數額偏低。

專家對《再生醫療法》草案罰則有疑慮。資料照,施昂強攝
專家對《再生醫療法》草案罰則有疑慮。資料照,施昂強攝

立委憂出現更多「安娜」

此外,政院版《再生醫療法》草案第16條提到,無行為能力人或受監護宣告者(未成年人),經親人書面同意即可提供細胞,這讓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擔憂未來恐有更多「安娜」,質疑已危及、剝奪人權與自主權,因此陳反對胎兒及無行為能力者提供細胞。

對於《再生醫療法》草案,陳椒華認為未獲各界充分討論,因此拒簽協商結論,而國民黨團也批評,民進黨意圖橫柴入灶、強推《再生醫療法》草案,無疑是「政治凌駕醫學」、圖利廠商、草菅人命。

衛福部長薛瑞元稱將持續與各方溝通意見。資料照,鄭孟晃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稱將持續與各方溝通意見。資料照,鄭孟晃攝

本會期完成三讀成疑

面對外界對細胞治療成效與安全性的質疑,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特管辦法》上路以來實施的細胞治療相關資料已在分析中,結果會對外公開,並經逐項檢視,也會持續與各方溝通意見。

《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原預計5月16日在立院院會進行三讀,但近期各界對雙法草案仍有許多疑慮,立法院黨團協商已3度破局,因此立院決定暫緩審議,接下來將擇期再召開黨團協商處理,至於能否在本會期完成三讀,將取決於協商結果。

立法院將再擇期召開黨團協商處理《再生雙法》。資料照,施昂強攝
立法院將再擇期召開黨團協商處理《再生雙法》。資料照,施昂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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