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天發布公報,宣布於今年2/15修正公布的《菸害防制法》分階段實施:自今年4/1起,對「其他菸品」課徵每公斤1000元或每千支1000元的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且價格取其高者計算;明年3/22起則調高菸品包裝表面警示圖文面積為50%,並應以中文標示、置於包裝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其餘條文則自今年3/22起施行,其中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相關條文。

新法規定,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式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且「指定菸品」與其使用時的必要組合元件在製造、輸入前須一併送審、並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相關辦法亦於今天施行,特定口味的加味菸也預告予以禁止,本次修法亦將禁菸年齡提高為20歲,並擴大禁菸公共場所,納入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等場所設置的獨立空間外亦不得吸菸。

然而,目前國健署尚未公告包括加熱式菸品在內的「指定菸品」詳細清單或規範,衛福部長薛瑞元今上午出席國健署新法上路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類公共與健康風險評估都將在今天同步實施、公告。

國健署指出,即起將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違法行為依法查緝,重點對象包括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貨到府推銷、校園周邊都受、網路平台與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販售、展示、廣告宣傳、等加強查處,違規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且除販售者外,使用者若經查吸食電子煙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可處2000元至1萬元的罰鍰。

針對相關菸品稽查,地方衛生局反應稽查人力不足、外觀難以辨識、使用者吸食時間短暫難以舉證等問題,薛瑞元表示,目前已經增補人力給地方,且今年、明年還會增加人力,會將實際上碰到的困難一一排除,且就像稽查未成年購菸等行為,同樣存在施行面的困難,但還是有在進行,「困難不是不做的理由,要想辦法克服」。

至於先前如台北市等縣市訂定的自治條例,若涉及「雙禁」等內容,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未來將全面以《菸害防制法》為準,地方政府所涉相關規範形同失效。

此外,劉家秀解釋,現階段針對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等4種口味預告禁止,是考量前述口味是市面上最多的口味別,且菸害防制法修正母法條文預告就有這幾項,相關菸品禁止應漸進式處理,而不是一次到位,若想一次納入所有口味,正面表列根本列不完,未來如果有新的口味,公告也會評估修正,但一定是先看市場上有沒有這個東西,不是說掛一漏萬,而是以大多數人在使用的優先考量。

吸煙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