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北市立委補選投票不到幾個小時,卻有台北松山民有里的居民向《壹蘋》陳情,說他到1月6日都還沒收到投票通知單,讓他相當疑惑,深怕自己無法投票。

針對此疑慮,中選會先前表示,只要「選舉人名冊」上有選民名字,沒有「投票通知單」也可投票,只不過為了方便工作人員作業,仍建議選民盡量攜帶通知單到場,或直接告知工作人員自己的「選舉人名冊號次」,方便投票前簽到。

至於投票通知單、選舉公報應何時送達?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公報應於投票日二日前送達選舉區內各戶」,若選民屆時仍未收到,可向在地的鄉鎮市區村里幹事、村里長提出詢問,或洽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詢問。

因此,投票3寶(印章、身份證、投票通知單)中,最重要的就是身份證,若是用其他證件(健保卡、駕照)則無法領選票;至於印章,沒帶也無須擔憂,可以當場以「簽名」或「蓋手印」的方式來替代。

而投票通知單不見或沒收到,其實也能從網站中找到投票所和選舉人名冊號次,所以出門投票務必攜帶「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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