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媒體報導,有民眾抱怨跑了5家藥局都買不到普拿疼,更有藥局表示,有台商表態想拿600盒普拿疼、貴一點也沒關係,更喊出1盒1500元的高價,民眾質疑是否有藥局或藥商透過其他管道在轉賣。

針對此事,藥師公會發言人王明媛稍早接受媒體電話聯訪時說明,這件事應該為藥局端與民眾在理講上的誤會,藥師公會該區督導,也向位在文山區的當事藥局查證,當時藥師表示應為與民眾溝通上的誤會。

然而到了傍晚劇情反轉,王明媛表示,該位藥師說謊,藥師承認有講過這樣的話,但拒絕公開道歉,且根據媒體錄音檔,藥師確實有跟民眾說,「如果你拿1500原來,我就撥一盒給你,藥師認為這是其銷售話術,是民眾自己誤會,更表示大不了不做。

該藥師但拒絕公開道歉。圖非當事業者,賴昀岫攝
該藥師但拒絕公開道歉。圖非當事業者,賴昀岫攝

針對此事,北市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楊麗萍表示,要先確認該藥品是否為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的防疫藥品,若有事證充足,將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調查,若涉及聯合哄抬行為,可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或依同法第25條認定,是否足以「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並依法開罰。

另,楊麗萍也提醒,普拿疼主成分的「乙醯胺酚」類藥品,雖不屬於中央流行指揮中心公告的防疫藥品,但若遭哄抬的藥品是其他經公告的「防疫藥品」,將會移送檢調,如哄抬或囤積屬實,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或依《傳染病防治法》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

若哄抬藥品「防疫藥品」,將依法送辦。資料照,賴昀岫攝
若哄抬藥品「防疫藥品」,將依法送辦。資料照,賴昀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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