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明,11/14至今,再新增6例流感重症個案,包括1例男性、5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80多歲,其中2人年紀較輕,為10多歲與30多歲,5例感染H3N2及1例感染H1N1,且均未接種本流感季疫苗,其中4例具潛在病史,年齡分別為1例50多歲、1例70多歲及2例80多歲;本流感季累計9例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
目前流感公費藥劑適用族群包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未滿5歲及 65 歲以上類流感患者、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病患、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類流感患者、肥胖類流感患者(BMI≧30)等7類族群。
疾管署表示,為因應2022-2023年流感季流感流行高峰期防疫需求,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此外,疾管署提醒,臨床醫師需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之旅遊史與接觸史,如符合通報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定義應儘速通報。此外,對於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之民眾,應及早給藥,以減少疾病傳播及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疾管署說明,目前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全國約4000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等,目前儲備量約372萬人份,占全人口15.9%,考量今年流感可能與新冠肺炎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可先用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時,應儘速就醫。
不過疾管署提醒,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且醫師若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國內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後近3周下降,仍高於2020年及2021年同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近期略升,惟尚處低點,2022-2023年流感季累計9例重症病例(其中2例死亡),8例H3N2、1例H1N1。
近期多種呼吸道病毒於社區流行,綜合實驗室監測資料,自9月下旬起呼吸道融合病毒、副流感病毒及流感病毒活動度增加,近2周RSV陽性數雖有下降,惟仍高,流感病毒以A型為主,合約實驗室分離以H3N2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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