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指出,本次回收痰止膠囊300毫克,為廠商主動通報,案內藥品批號於進行持續性安定性試驗時,發現溶離度結果不符合規格,故啟動回收,已要求廠商應於今年12月1日前完成回收作業,並應繳交回收成果報告書及後續預防矯正措施。

此外,食藥署解釋,該藥品主成分為ERDOSTEINE,主要用於袪痰,而民眾倘對使用藥品有任何疑慮,應盡速回診與醫師討論,處方其他適當藥品,也請各醫療院所、藥商、藥局配合辦理回收作業,立即停止調劑、供應。

洪國登進一步說明,該廠商8月就曾主動通報藥品溶離度結果不符合規格,並啟動回收程序,雖廠商擴大檢驗後發現,不是所有批號的產品都有問題,但還是先預防性把相同效期的6批藥品一併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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