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居家照護確診者一律改成隔離7天+自主健康管理n天,n天是什麼意思?

A:居家照護確診者在家隔離7天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只要快篩陰性即可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所以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最少0天。

 

Q2:居家照護確診者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陽性,可以外出嗎?

A:無症狀者可以正常生活及外出,但要遵守4點原則,第一,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的場所;第二,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第三,如須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須遵守目前各項醫療應變措施;第四,有症狀者如需就醫,禁止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Q3:輕症確診者從醫院、加強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解隔後,回到家還須自主健康管理嗎?

A:如已篩檢陰性(需由醫事人員執行)做為解隔條件者,解隔後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Q4:同住家人確診,我有買防疫險想申請理賠,能否自行選擇居家隔離3+4?

A:11月7日起,確診者同住家人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改發4劑家用快篩試劑,所以無法自行選擇「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

 

Q5:確診者同住家人「7天自主防疫」期間可以外出嗎?

A:無症狀者只要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可外出,外出時須遵守自主防疫規範,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如65歲以上長者、6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低下者等,也禁止前往醫院探病、陪病,建議延後非急迫需求的醫療或檢查,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若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並快篩。

 

Q6:自主防疫期間可外出用餐嗎?

A:有用餐需要,得於餐廳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離開座位、餐點使用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

 

Q7:同住家人若不再需要隔離,確診者填寫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時有何改變?

A:11月7日起確診民眾至「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填寫相關資訊時,就同住接觸者部分僅需填報2歲以上及未滿2歲密切接觸者「人數」,無須填列同住接觸者詳細個人資訊,地方政府將提供2歲以上密切接觸者每人4劑公費快篩試劑於自主防疫期間使用。

Q8:自主防疫地點須符合哪些規定?

A:須符合「1 人 1 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親友住所或旅館與民宿為原則;倘能於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自主防疫;倘家戶中所有同住者或同行者皆為自主防疫對象,可不受「1 人 1 室」限制。

 

Q9:11月7日起哪些活動或場所取消3劑疫苗令?

A:參與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不再要求須打完3劑新冠疫苗或快篩。

 

Q10: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11/7起不再強制量體溫,醫院和長照機構也一樣嗎?

A:醫院和長照機構維持量體溫,因為這些場所有較多健康脆弱的慢性病患或高齡長者,而各場所(域)也可視其營業/服務性質及需要、自行決定健康監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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