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襲公告讓中醫界不滿

衛福部中醫藥司昨函文給各醫療院所,說明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對象修訂,自9月15日起,輕症確診者須有16類「重症風險因子」才適用,包含年齡65歲以上、65歲以下BMI≧30、未完整接種疫苗者、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結核病、癌症、慢性肝病、失能、失智症、吸菸、具過敏史、過敏性及免疫風濕疾病、影響免疫功能的疾病等。

不過,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大表不滿,透露幾個月前,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曾與衞福部協商一次,當時未有共識,如今衛福部卻在中秋節前夕,且適逢Ba.4、5疫情即將爆發之際突襲公告新的適用範圍,讓確診民眾實質無法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猶如雨天收傘,恐釀民怨」。

衛福部急開會增3症狀納公費

為此衛福部今日(9/9)上午緊急開會,針對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修正條文新增3種中醫急迫病勢,確診者即便不具16項重症風險因子,也納入公費對象,包括:1、高燒39度C以上持續2天;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對於今早會議結果,柯富陽表示欣慰,但認為應該再擴及納入3個月以上孕婦、產婦、12歲以下兒童,及明顯頭暈、頭痛、嗅味覺受影響、消化道症狀嚴重不適等,因12歲以下無法使用西醫抗病毒藥,如果連清冠一號也不能使用,等於無藥可用。

柯富陽也說,國家中藥研究所已針對兒童使用清冠一號做出臨床用藥指引,12歲以下、體重10至20公斤,使用劑量為成人四分之一;20至30公斤兒童,使用劑量為成人二分之一;30至40公斤兒童,使用劑量為成人四分之三;40公斤以上兒童,使用劑量同成人。

此外,柯富陽說,衛福部次長王必勝允諾可滾動式調正,實施2周或一個月後再開會,考慮是否納入孕產婦及兒童或其他適用中醫病勢範圍。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表示,新增的3條件將在今天下午正式發文至各醫療院所。,同樣於9月15日上路。清冠一號公費對象修正將先試行2周,確認後續是否增減條件,預計9月底再次與相關醫學會開會討論,尤其中醫師公會認為兒童與孕婦也應該納入高風險族群,屆時再看相關實證。

截至9/8彙整健保署申報資料,計1,439家院所提供62.4萬人服用公費台灣清冠一號,今年累計申報金額9億3,701萬元。

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指出,無論中藥或西藥,所有公費給付藥物都有其適用對象,輕症者具16類「重症風險因子」,需使用氧氣等確診者適用公費,但排除孕婦及兒童,因清冠一號臨床試驗對象並未包括對孕婦、兒童。

「其餘對象若堅持使用清冠一號,建議可自費」,黃怡超表示,經醫師評估,除使用清冠一號,健保也有給付其他能緩解COVID-19症狀的科學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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