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津云新聞》報導,孫女2021年5月離婚時育有一子,離婚前已經懷孕,同年7月她涉及虛開發票、職務侵占,因為懷孕而未被羈押,之後順利生下寶寶。案件於2023年2月24日宣判,孫女被判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40萬元人民幣(約171萬元台幣),但她又處於懷孕狀態,並於同年10月5日生下第三胎。
2024年9月27日時,孫女的哺乳期即將結束前,她再次查出懷孕,繼續聲請監外執行,法院核實後批准。她於今年5月27日生下第四胎,有望以這種連續懷孕生產的方式不用入獄。
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孕婦聲請監外執行時間為孕期10個月、哺乳期1年,也就是每次懷孕生產,最多能夠讓22個月刑期改為監外執行,而孫女成功讓時間線「無縫接軌」,因此一直不用入獄。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會密切關注情況。但法院工作人員則坦言,依規定只要處於懷孕或哺孕期就是不能夠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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