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極目新聞》報導,蔡翁與姚婦各有子女,在2009年結婚展開第二春,但後來兩人身體都不如從前,漸漸無法照顧彼此,於是在2022年分居,跟著各自的子女一起生活。長期分居讓兩人感情變淡,偶爾見面也都在爭吵。
蔡翁於是向荊州江陵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他指婚後才發現雙方性格差異很大,而且姚婦沒有上進心,也沒有家庭責任感,自己得不到她半點照顧,已經無法再與她一起生活。
法官認為,兩人的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符合離婚條件,於是通過調解程序讓兩人結束婚姻關係。兩人沒有財產或債務分割問題,但蔡翁自願補償姚婦1萬元人民幣(約4.1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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