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這起案件始於2016年,當年6歲女童和兩名弟弟,每天上午父母去上班時,就會被送到姑姑家的4層樓透天厝由姑姑幫忙照料。有次10歲表哥趁機在3樓臥室內性侵女童,家人待在透天厝其他樓層全無所查,表哥於是食髓知味,以約每周一次的頻率性侵女童,並要求她不得說出此事。

後來女童先把此事告訴女傭,女傭要她告訴姑姑,事情才終於曝光,兩家人為此召開家庭會議。但因為表哥否認犯行,女童父母決定仍依照原本的安排,每天由姑姑幫忙照顧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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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見事情曝光後仍然安然無恙,於是更頻繁地性侵女童,直到2018年女童難以忍受再次向姑姑抱怨此事,兩家人再次進行家庭會議,女童父母才決定不再把孩子送到姑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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