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澎湃新聞》報導,男子陳強(化名)在離婚後被判得女兒的撫養權,但他希望由前妻負責撫養女兒,因此每隔二、三天就用電線、皮帶、棍棒等對女兒施暴,並拍攝女兒被他毆打後濺血負傷的照片及影片,主動提交法院,以此證明自己不適合撫養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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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日前對這起變更撫養權案進行宣判,陳強如願以償,法官判決女兒改隨母親王紅(化名)共同生活。想不到王紅也不願意撫養女兒,在得知結果後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目前案件仍在二審審理中。

目前社工已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代為聲請女童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陳強再對女兒施暴。

這對離異夫婦的作法讓中國網友們都感到傻眼,紛紛表示「虐待兒童應該判刑的」、「不想養的話當初為什麼要生」、「送給其他想養的人吧」、「孩子好可憐,父母都不想要」、「我的媽呀,這是什麼父母親」、「孩子長大了別給他倆養老」、「難道通過傷害未成年人成功達到目的,父親不需要付出代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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